房屋出售委托协议
委托人(甲方): 受托方(乙方):
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市(县)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(以下简称该房屋),所有权人____________,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,房产证号(合同号):_____________。附属设施:
第二条 该房屋的委托销售总价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以上价格包含房款、现有固定装修、各项设施入户费用等。
第三条 委托期限为:自即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 日。
第四条 为销售该房屋所发生的广告费、交通费、装饰装修费、差旅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第五条 甲方按以下第_____款的约定支付佣金:
1、按实际成交价的_____%支付佣金;
2、甲方的委托销售总价不含佣金,实际成交价如果高出委托销售总价,高出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。
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合法有效无争议,确保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,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。
第七条 甲方不得和乙方中介过的客户私下成交或变相私下成交,否则由甲方给乙方支付委托总价款________%的佣金。
第八条 甲方不承担房产过户的任何税费,过户税费由承购方承担。
第九条 甲方应积极为看房提供便利条件,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谈判及报价事宜,若客户(承购人)出价符合本协议的约定,甲方不得拒绝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
第十条 甲方【承诺】【不承诺】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。
第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中介的承购人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后,应积极配合乙方给承购人办理转让过户手续。如果因承购人的原因导致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法履行,购房定金由甲方没收,甲方将没收价额的50%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报酬。
第十二条 甲、乙双方对委托事项及承购人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。
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(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,以补充条款为准)
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
1、甲、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,如果违约,由违约方按委托销售总价的________%给对方赔付违约金。
2、任何一方违约,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,还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(包括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交通住宿费等)。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,违约方应据实赔偿。
第十五条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,甲、乙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,应及时通知对方,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达成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
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委托人(甲方): 受托人(乙方):
联系电话: 经办人:
身份证号: 联系电话:
住 址: 身份证号:
年 月 日